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31857號
- 債權人
- 雅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淑滿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品立即林閔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
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雅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正確名稱為何?並提出與債權人名稱相符之印文。(因聲請狀具狀人印文為雅「琪」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㈡確認債權人雅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與法定代理人姓名相符之簽章。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