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促字第97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4 月 13 日
- 當事人許淑美即德信土木包工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9736號 債 權 人 許淑美即德信土木包工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李政南、昇颺企業有限公司、冠益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二項工程合約書影本。 ㈡提出「昇颺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冠益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 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