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21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25 日
- 當事人久全有限公司、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2136號 聲 請 人 久全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甲○○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 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請提出相對人甲○○簽發系爭本票時,經其全體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明文件。(經查相對人甲○○於簽發系爭本票時 為未成年人,此有本院依職權調查之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稽。) ㈡確認本件訴訟標的金額、聲請事項及附表所載相對人尚欠金額「新臺幣43687元」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 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5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