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46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26 日
- 當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陳鳳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4683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浤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楊進德、廖學梁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委任狀正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