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49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7 月 04 日
- 當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陳鳳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4968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神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楊鈞傑、神奇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高鎮陽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相對人楊鈞傑身分證字號為「Z000000000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並提出相對人楊鈞傑(住○ ○市○里區○○路○段00巷0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 ㈡提出相對人神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神奇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