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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171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1 月 29 日

  • 當事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劉佩真江仲璵彭駿雄即慶宣食品行

1121717 駿 5,400 5 91131121066 ()5,400(50)調 5,400 5 91 10         112    11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