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4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延展清算完結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3 月 30 日
- 當事人柯妍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聲字第460號 聲 請 人 柯妍希 上列聲請人因聲請優聘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2年3月30日起展期至民國112年9月29日止完結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公司法第87條第3項 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優聘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清算人,於民國111年9月30日就任,原應於112年3月29日前完結公司清算事務,因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尚未核定該公司清算所得,無法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程序,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1年度司司字第351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112年9月29日止完結清算。 四、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3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翁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