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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3 月 31 日

  • 當事人
    王富美即陳春生之繼承人

112143 111728 112131滿 5641         112    3     31           112    3     31   112000143 001 84-NX-25439-0 1 150 002 85-NX-30761-0 1 184 003 86-NX-32940-6 1 200 004 87-NX-34478-0 1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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