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4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12 日
- 當事人林茂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38號 聲 請 人 林茂源 住○○市○○區○○路000巷0號7樓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2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7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2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學德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2 日 書記官 巫偉凱 股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00043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2-0 1 1000 002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3-1 1 1000 003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4-3 1 1000 004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5-5 1 1000 005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6-7 1 1000 006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7-9 1 1000 007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8-0 1 1000 008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79-2 1 1000 009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80-9 1 1000 010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091-ND-0036781-0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