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287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10 月 01 日
- 法定代理人陳旭紳
- 當事人義順樹脂工程有限公司、聲請對於債務人李秉紘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28718號 債 權 人 義順樹脂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旭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李秉紘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陳報本件債權人義順樹脂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址為何? ㈡提出債權人支付現金10,000元予債務人之釋明資料(如:債 務人簽收收據影本),並提出債權人需給債務人其他案場 工資15,000元之釋明資料。 ㈢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5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