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729號
- 聲請人
- 元亨泰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台灣安衛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
二、陳報聲請人元亨泰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三、陳報相對人台灣安衛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台灣安衛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四、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