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8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652號

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07 日

法官孫藝娜

上訴人
昇格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文坤
上訴人
昱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雅玲
被上訴人
沁淞顧問有限公司(原名升川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豐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事件,上訴人對原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範圍之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新臺幣(下同)7,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5,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又上訴人所提出之民事聲明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併依法裁定補正之,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孫藝娜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7 日

書記官 資念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