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652號
- 上訴人
- 昇格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文坤
- 上訴人
- 昱騰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雅玲
- 被上訴人
- 沁淞顧問有限公司(原名升川顧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豐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事件,上訴人對原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範圍之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新臺幣(下同)7,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5,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又上訴人所提出之民事聲明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併依法裁定補正之,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