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1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11 日
- 當事人鑫亞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徐世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179號 債 權 人 鑫亞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世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拓程工程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是否有誤?與附件所示支票金額不符,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㈡補正債務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