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168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6 月 17 日
- 當事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胡學海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6860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陳明債務人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法定代理人為何人,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過院參辦。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1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