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25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26 日
- 當事人涂忠葆即智程實業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2592號 債 權 人 涂忠葆即智程實業社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鍾淑玲即鈺全科技工程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為〝鈺全科技工程行〞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 具狀更正。(查與狀附出貨單買受人應為〝唯立工程行〞不 相符。) ㈡釋明唯立工程行與鈺全科技工程行有何相關聯?並提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