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促字第70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3 月 14 日
- 當事人蘇清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7005號 債 權 人 蘇清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福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林育德、孫甬華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敘明對債務人林育德、孫甬華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 ㈡確認本件是否請求連帶給付?。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