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催字第2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4 月 26 日
- 當事人劉立中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07號 聲 請 人 劉立中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具有股票發行公司(中國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印文之股票掛失證明正本過院參辦。(台端聲請狀附 股票掛失證明僅蓋公司章)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