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催字第3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8 月 09 日
- 當事人周勇士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392號 聲 請 人 周勇士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最新股票掛失證明(原聲請狀附掛失證明已逾5日辦理公示催告)。 二、請提出富宇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歷次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9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