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577號
- 聲請人
- 謝豐享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本件聲請狀載聲請人為謝豐享是否有誤?如有錯誤,請具狀更正,並提出與聲請人相符之印文(公司大小章)過院參辦(支票受款人及掛失止付通知人均為台灣知日商流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司催字第577號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本件聲請狀載聲請人為謝豐享是否有誤?如有錯誤,請具狀更正,並提出與聲請人相符之印文(公司大小章)過院參辦(支票受款人及掛失止付通知人均為台灣知日商流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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