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2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8 月 20 日
- 當事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賴進淵、林首旗、英富開發有限公司、陳宏亦、朱益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47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林首旗 相 對 人 英富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宏亦 債 務 人 朱益成 朱昭竹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明。末 按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復有明確規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朱益成、朱昭竹以其原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下同)⑴109年4月28日⑵110年1月25日 。 (二)權利種類:⑴⑵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⑴3,000,000元⑵20, 58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⑴139年4月26日⑵140年1月21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⑴⑵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 (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信託關係所生之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及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六)清償日期: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⑴⑵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⑴⑵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 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按墊付日抵押權人基準利率加碼年利率5%之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⑴朱益成、朱昭竹⑵朱益成;債 務額比例:⑴⑵全部。 嗣債務人朱益成於⑴⑵110年1月26日⑶110年11月29日向聲請人 借款⑴17,150,000元⑵3,900,000元⑶3,000,000元,約定有利 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⑴⑵130年1月26日⑶125年 11月29日,如未按月付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⑴⑵ 113年3月26日⑶113年3月29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21,296,602元及利息、違約金等。而債務人已於113年2月22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因信託移轉登記與相對人英富開發有限公司,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暨其他約定事項、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款契約書、催告函、貸放明細及利率查詢表等影本及債務人朱益成、朱昭竹最新戶籍謄本等正本為證。本件相對人英富開發有限公司雖為抵押物之受託人,惟依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 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地 目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 西屯區 東林段 729-6 368.67 2/13 2 臺中 西屯區 東林段 729-12 75.11 全部 3 臺中 西屯區 東林段 729-13 68.07 全部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280 臺中市○○區○○段000000○000000地號 住宅、停車空間、樓梯間 鋼筋混凝土造 4層 1層: 118.87 2層: 117.28 3層: 110.65 4層: 105.79 突出物一層: 24.99 合計:477.58 陽台:12.44 全部 臺中市○○區○○路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