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158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2 月 19 日
- 原告袁睿亞、聲請對於相對人時代國際商務中心有限公司法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583號 聲 請 人 袁睿亞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時代國際商務中心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時代國際商務中心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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