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327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4 月 10 日
- 當事人新邑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沈裕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3276號 聲 請 人 新邑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裕展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如意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人法定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誤?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㈡確認利息起算日是否有誤?利息應自提示日起算。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