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3278號
- 聲請人
- 新邑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沈裕展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乃郁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
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人新邑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沈育展」之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確認利息起算日自「110年4月3日」起算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利息應自提示日起算)。
三、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