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61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7 月 04 日
- 當事人李登發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6158號 聲 請 人 李登發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勝麒營造有限公司、莊勝麒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聲請狀所載相對人「勝麒營造有限公司、莊勝麒」是否誤載?請查明更正。(正確應為勝「騏」營造有限公司、莊勝「騏」)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4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