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2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11 月 28 日
  • 法官
    顏銀秋

  • 原告
    仟興工業社即莊志明莊木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252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仟興工業社即莊志明 莊木和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東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張榮彬、張麗雲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4年10月29日本 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678萬586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萬1,41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 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 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另上訴人所提民事聲明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併依法裁定上訴人應於前開期日前補正,並提出繕本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銀秋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書記官 賴恩慧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