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65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5 月 07 日
- 法官孫藝娜
- 法定代理人王文坤、陳雅玲、楊豐菁
- 上訴人昇格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人、昱騰國際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沁淞顧問有限公司法人(原名:升川顧問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652號 上 訴 人 昇格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文坤 上 訴 人 昱騰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雅玲 被上訴人 沁淞顧問有限公司(原名升川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豐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股東名簿變更登記事件,上訴人對原判決提起上訴,其上訴範圍之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新臺幣(下同)7,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5,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又上訴人所提出之民事聲明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併依法裁定補正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7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孫藝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7 日書記官 資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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