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235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8 月 27 日
- 法定代理人廖茂雄
- 當事人綠人企業社、聲請對於債務人全勝建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3508號 債 權 人 綠人企業社 法定代理人 廖茂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全勝建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提出釋明債權人派遣人力至債務人工地提供勞務之相關釋明資料(如:契約書影本、派遣人力數量表影本)。 ㈢提出債務人全勝建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 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