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4636號
- 聲請人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闕源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飛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順淵准予本
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飛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正相對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司票字第4636號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飛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順淵准予本
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飛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正相對人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請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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