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205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7 月 30 日
- 當事人蕭國清、聲請對於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0558號 債 權 人 蕭國清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好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借款新臺幣3560萬元之相關釋明資料(如:借據 、支票、本票或匯款收據等影本)。 ㈡確認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請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釋明葉家良、葉育銘與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好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何關聯? ㈣確認請求利率為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利息之記載是否有誤 ?(依借款關係請求,若未約定利率,以年息5%計算利息 。) ㈤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7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