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6482號
- 債權人
-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桂先農
上列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張瑞娟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債權人陳報之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瑞娟已死亡,請陳報最新合法法定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司促字第6482號
上列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張瑞娟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債權人陳報之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瑞娟已死亡,請陳報最新合法法定代理人或特別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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