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5 分鐘讀完 全文 1,79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347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9 月 05 日

聲請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代理人
陳冠豪
相對人
即債務人
百億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債務人
鎧騰國際車業有限公司
債務人
前列共同
法定代理人
蔡鎧程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百億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與債務人鎧騰國際車業有限公司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14,1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日期:民國139年10月28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與債務人分別於⑴109年11月9日⑵113年8月20日向聲請人借款⑴11,760,000元⑵6,676,751元,借款期限分別至⑴124年11月9日⑵114年8月20日止,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債務人分別於⑴114年4月9日⑵114年2月12日起即未依約清償利息,尚欠本金共13,380,649元及利息、違約金。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擔保物提供同意書及不動產抵押權設定同意書、貸款契約書2份、帳務主檔及放款利率查詢表各1份等影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5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關係人如主張擔保物權之設定係遭偽造或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得對擔保物權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74之1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 西屯區 惠安  244 2660.77 100000分之387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     範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839 臺中市○○區○○段000地號 027層鋼骨鋼筋混凝土造、集合住宅 十一層70.66 合計70.66 陽台10.48 雨遮2.09 全部   臺中市○○區○○路○段00號11樓之3     共同使用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7133.49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95       共同使用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11970.4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08(含停車位編號187,權利範圍100000分之265)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司拍…」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