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10007號
- 聲請人
-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鼎芫實業有限公司、林詩淵、睿蕂實業
有限公司、蔣森強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睿蕂實業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及住址為何?並提出睿蕂實業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