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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2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4 月 16 日

法官許石慶

聲請人
王啓運即王慶瑞之繼承人
聲請人
王柏清即王慶瑞之繼承人
兼上二人
訴訟代理人
王儷靜即王慶瑞之繼承人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3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2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石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孫立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12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環混股乙字 第000001號 至000005號 5 5000  002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6-ED-000315 1 1000  003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7-ED-000242 至 77-ED-000243 2 2000  004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1019 至 79-ND-001020 2 2000  005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2730 至 82-ND-002731 2 2000  006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D-004822 至 83-ND-004823 2 2000  007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6-ED-000515 至 76-ED-000519 5 500  008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7-ED-000312 1 300  009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130 1 174  010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230 1 609  011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1-NX-0000016 1 767  012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31 1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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