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5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558號

清償債務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2 月 09 日

法官林俊杰

原告
中國信託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仁德
被告
盧淑霞

劉人豪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又原告之訴有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同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定有明文。

二、原告起訴未繳納裁判費,經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5日以115年度補字第47號民事裁定命其於收受裁定後5日內補繳裁判費,並載明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訴,而該裁定已於115年1月9日送達原告等情,此有上開民事裁定、本院送達證書等各1份在卷可憑。然原告迄今仍未補正,復有本院民事紀錄科多元化案件繳費狀況查詢清單、答詢表在卷可參,揆諸前揭說明,其起訴難認為合法,自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俊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黃俞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