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五十一號

執行異議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8 月 0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五十一號

原告
乙○○
原告
己○○
原告
甲○○
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俊雄律師
被告
台中市第五信用合作社 設台中市○區○○路四七八號
法定代理人
庚○○
訴訟代理人
李慶松律師
被告
戊○○
訴訟代理人
丁○○
被告
豐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彰化縣員林鎮○○路五二八巷七號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江來盛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執行異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十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 許石慶

~B書記官 賴瓊珠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九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十一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