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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七一二號

給付貨款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7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七一二號

原告
優廣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告
富結化學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金錩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審判長 法官 王 銘~B法官 陳毓秀~B法官 林學晴

~B書記官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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