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五三八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89 年 08 月 02 日
  • 法定代理人
    蔡松益、詹益昇

  • 原告
    益興瀝青
  • 被告
    啟阜建設工程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五三八號 原   告 益興瀝青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松益 被   告 啟阜建設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路○段一六○之一號三四樓 法定代理人 詹益昇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費用法第二條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 之程式。 二、本件原告起訴繳納裁判費不足,經本院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裁定命原 告於五日內補正。該項裁定已於同年六月一日,送達原告,有送達證書一紙附卷 可憑。 三、原告逾期迄未補正,其訴顯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二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唐敏寶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肆拾伍元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八   月   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