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一九三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一九三號
- 原告
- 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辛○○
- 訴訟代理人
- 壬○○
- 被告
- 威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戊○○○
己○○
丙○○
庚○○
丁○○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提出威舜公司申請展期之資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 王 銘
~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