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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七六八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5 月 28 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七六八號

原告
陳金輝即成鑫工程行
原告
?
訴訟代理人
楊志航 律師
複代理人
楊清民
訴訟代理人
陳光祥
被告
銘上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中市○○路五0九號一六0號地下
法定代理人
杜財明
訴訟代理人
楊銷樺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四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 王有民

~B法院書記官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二十八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七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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