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五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塗銷抵押權登記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1 年 06 月 13 日

  • 當事人
    乙○與被告康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一五二號 原   告 乙 ○ 訴訟代理人 黃嘉明 律師 右原告與被告康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具狀補正被告法定代理人(清算人)姓名及住居所到 院。 理 由 一、查被告康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八日,即經主管機關撤銷公司 登記在案,且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之姓名及住居所,有公司登記資料可稽,原告 起訴列被告康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甲○○為法定代理人,應予補正。 二、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十三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法   官 林宗成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六   月   十三   日 ~B法院書記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