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三00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12 月 1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三00五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 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 官 張良華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壹仟元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二 月 十 日 ~B書記官 陳淑娥 附 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 聞紙紙一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並務必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勿剪 開)。 二、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 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三、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三個月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即登報之日起算三個月至六個灒之間),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 ,逾期即不得聲請。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三00五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珍群食品股份有限公│第七商業銀行水湳分│九十三年一月三日 │壹萬陸仟壹佰伍拾│SC0五五二0三│ │ │ │司 林慶章 │行 │ │元 │九 │ │ ├─┼─────────┼─────────┼───────────┼────────┼────────┼──┤ │2│珍群食品股份有限公│第七商業銀行水湳分│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 │陸仟壹佰伍拾元 │SC0五五二00│ │ │ │司 林慶章 │行 │ │ │六 │ │ ├─┼─────────┼─────────┼───────────┼────────┼────────┼──┤ │3│廖宜純 │台中商業銀行西屯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壹萬柒仟伍佰元 │HNA一0四四七│ │ │ │ │行 │ │ │二七 │ │ ├─┼─────────┼─────────┼───────────┼────────┼────────┼──┤ │4│廖宜純 │台中商業銀行西屯分│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柒仟陸佰元 │HNA一0四四七│ │ │ │ │行 │ │ │五一 │ │ ├─┼─────────┼─────────┼───────────┼────────┼────────┼──┤ │5│金唐紙品有限公司 │三信商業銀行西屯分│九十三年一月五日 │貳萬陸仟肆佰肆拾│EA一四四六七0│ │ │ │黃芳亮 │行 │ │捌元 │一 │ │ ├─┼─────────┼─────────┼───────────┼────────┼────────┼──┤ │6│何宗禧 │彰化商業銀行水湳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壹萬壹仟貳佰捌拾│PA0九八五二六│ │ │ │ │行 │ │元 │八 │ │ ├─┼─────────┼─────────┼───────────┼────────┼────────┼──┤ │7│旭昇木器有限公司 │三信商業銀行西屯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陸仟陸佰玖拾伍元│EA一三二二五一│ │ │ │江旭生 │行 │ │ │二 │ │ ├─┼─────────┼─────────┼───────────┼────────┼────────┼──┤ │8│郭連勝 │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壹萬叁仟元 │I0000000│ │ │ │ │社中興分社 │ │ │四 │ │ ├─┼─────────┼─────────┼───────────┼────────┼────────┼──┤ │9│利佳宣企業有限公司│誠泰商業銀行南屯分│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陸仟玖佰肆拾元 │PB0二八四七六│ │ │ │ 李安勤 │行 │ │ │四 │ │ ├─┼─────────┼─────────┼───────────┼────────┼────────┼──┤ │0│何依坤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西│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捌萬捌仟捌佰零壹│AR一00五二三│ │ │1│ │屯分行 │ │元 │三 │ │ ├─┼─────────┼─────────┼───────────┼────────┼────────┼──┤ │1│志達企業社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西│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叁萬肆仟零壹拾元│AY00五三二二│ │ │1│ │屯分行 │ │ │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