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國字第一四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國字第一四號
- 原告
- 乙○○
- 訴訟代理人
- 張豐守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淑琪律師
- 被告
- 台中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林豐順律師
- 參加人
- 王暘營造有限公司 住台中縣沙鹿鎮○○路一一八號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蕭文濱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時整,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陳宗賢
~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