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建字第五八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1 月 30 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建字第五八號

原告
建寬工程行即黃瓊珠
訴訟代理人
游忠順
送達代收人
周添富
被告
鉅盛企業社即趙長椿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 王有民

~B法院書記官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一   月  三十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六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