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九一八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九一八號
- 聲請人
- 甲○○
- 相對人
- 中都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送達代
設台中
右聲請人因中都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展期完結清算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起展期至九十三年一月十四日止完結清算。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公司法第三百三十四條、第八十七條第三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公司清算人,因債權、債務尚在清算中,致無法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調閱本院九十二年度司字第一二五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查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止完結清算。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九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四庭~B法官 陳添喜
~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