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八八七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04 月 06 日
  • 法定代理人
    林清秀

  • 當事人
    台灣色料廠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八八七號 聲 請 人 台灣色料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清秀 右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 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六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 官 張良華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壹仟元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六   日 ~B書記官 陳淑娥 附 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 新聞紙一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並務必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勿剪開) 。 二、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 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 三、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三個月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即登報之日起算三個月至六 個月之間),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八八七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合承塑膠工業股份有│第一商業銀行南台中│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  │伍萬壹仟肆佰伍拾│HC000三九七│  │ │ │限公司 林素琴  │分行       │           │元       │二       │  │ ├─┼─────────┼─────────┼───────────┼────────┼────────┼──┤ │2│台享塑膠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捌仟壹佰玖拾元 │WA四八六七五0│  │ │ │陳金釵      │行        │           │        │六       │  │ ├─┼─────────┼─────────┼───────────┼────────┼────────┼──┤ │3│台享塑膠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五月十日   │捌仟壹佰玖拾元 │WA四八六七五0│  │ │ │陳金釵      │行        │           │        │五       │  │ ├─┼─────────┼─────────┼───────────┼────────┼────────┼──┤ │4│永翔化學工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興│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叁萬叁仟玖佰壹拾│MA二一六二六四│  │ │ │限公司 林漢新  │中分行      │           │伍元      │0       │  │ ├─┼─────────┼─────────┼───────────┼────────┼────────┼──┤ │5│忠信顏料塑膠工業有│華南商業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陸萬伍仟壹佰元 │NC七七八四三五│  │ │ │限公司 陳瑞宗  │行        │           │        │0       │  │ ├─┼─────────┼─────────┼───────────┼────────┼────────┼──┤ │6│忠信顏料塑膠工業有│華南商業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七月十日   │玖萬壹仟壹佰陸拾│NC七七八四三五│  │ │ │限公司 陳瑞宗  │行        │           │陸元      │一       │  │ ├─┼─────────┼─────────┼───────────┼────────┼────────┼──┤ │7│正樺化工有限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六月八日   │壹拾壹萬叁仟肆佰│PC0四一0九八│  │ │ │楊錫基      │行        │           │元       │一       │  │ ├─┼─────────┼─────────┼───────────┼────────┼────────┼──┤ │8│范靜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大│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陸仟肆佰捌拾肆元│DL六0八二六一│  │ │ │         │里分行      │           │        │三       │  │ ├─┼─────────┼─────────┼───────────┼────────┼────────┼──┤ │9│京元實業有限公司 │華南商業銀行台中港│九十三年六月八日   │壹拾貳萬陸仟元 │NC七六四六八0│  │ │ │莊宏年      │路分行      │           │        │六       │  │ ├─┼─────────┼─────────┼───────────┼────────┼────────┼──┤ │0│東記塑化實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大│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貳萬叁仟捌佰元 │AR0四二八二五│  │ │1│限公司 張秋龍  │甲分行      │           │        │五       │  │ └─┴─────────┴─────────┴───────────┴────────┴────────┴──┘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催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