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39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2395號
- 原告
- 戊○○
- 原告
- 丁○○
- 兼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 丙○
- 原告
- 甲○○
- 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丙○
- 原告
- 龍陽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丙○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皇家豪門集合住宅管理委員會、乙○○間93年訴字第2395號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上訴人未繳納裁判費。查本件關於財產權訴訟部分,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9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635元;關於非財產權訴訟部分,即上訴人聲明本件確定判決書應公告於皇家豪門集合住宅社區公佈欄3個月,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6第1項規定,應徵收第二審裁判費4500元,二者合計應繳第二審裁判費913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