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補字第75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補字第752號
- 聲請人
- 泰源塑膠皮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當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
件聲請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伍仟伍佰陸拾萬元,依非訟事件法第一
百零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台幣一百二十元。茲依非
訟事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補字第752號
上當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聲請人聲請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
件聲請金額核定為新臺幣伍仟伍佰陸拾萬元,依非訟事件法第一
百零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徵聲請費用新台幣一百二十元。茲依非
訟事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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