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3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399號
- 原告
- 丙○○
- 原告
- 乙○○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王叔榮律師
- 共同複代理人
- 魏其村律師
- 被告
- 湯記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吳莉鴦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豐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5年8月7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1399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5年8月7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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