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4年度補字第100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補字第1004號
- 原告
- 中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沈慶光
上列原告與被告方章營造有限公司間確認債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陸佰參拾伍萬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陸萬參仟玖佰陸拾肆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法院書記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補字第1004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方章營造有限公司間確認債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陸佰參拾伍萬伍仟捌佰壹拾玖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陸萬參仟玖佰陸拾肆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法院書記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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