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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二四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4 年 03 月 08 日
  • 法定代理人
    甲○○

  • 原告
    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四年度除字第二四六號 聲 請 人 安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送達代收人 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二四七二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四年一月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 ~B法 官 劉正中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三   月   八   日 ~B書記官 黃美雲 ~F0 ~T40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二四七二號│ ├─┬─────────┬─────────┬────────┬────────┬───────────┬──┤ │編│ 付  款  人 │ 發  票  人 │ 支 票 號 碼 │票 面 金 額 │發    票    日│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台中商業銀行西台中│林明輝      │STA二六0四一│貳拾萬壹仟陸佰元│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  │ │ │分行       │         │八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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